关于对全市煤炭经营企业职工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朔煤发〔2017〕269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应县经贸局:
为了更好的抓好全市煤炭洗选、加工、经销等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提升煤炭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增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确保煤炭经营行业的安全生产。为此,我局决定开展2107年度煤炭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复训工作,各县(区)煤炭局、应县经贸局及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落实,按时参加培训。
一、培训对象和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全市煤矿坑口一体化洗煤厂(五大集团除外)、
 
独立洗(选)煤厂、铁路经销企业、储售煤厂、公路运输经销企业等煤炭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及《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
 (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三)《选煤厂安全规程》、《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选煤厂作业规程》
 (四)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五)事故案例剖析
三、培训时间
 此次培训时间为12月27日-12月29日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朔州市煤炭安全培训中心
五、培训要求
    (一)所有参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2寸红底免冠近照一张(复训人员需携带已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
 (二)请各县区煤炭局及时通知辖区内所属企业按时参加培训。
 (三)培训费、资料费按规定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请各县区煤炭局、应县经贸局将培训人员名单于12月25日上午12点前以电子版形式报于市煤炭局经济运行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49-2286151(经济运行科)
           0349-2286190 (培训中心)
 电子邮箱:szjjyxk@126.com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12月21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