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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01月19日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
  二〇一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朔州中支”)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0年,朔州中支按照《条例》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朔州中支依法行政,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中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履行基层央银行职责的重要内容,要求各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时要依法合规,提供金融服务时便捷全面。充分发挥“一把手”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2010年6月24日,朔州中支组织召开了综合办公专题会议,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区县支行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副行长李清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对中支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这项工作。二是精心组织,严密操作。对公开项目、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要进行严肃论证,按照要求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科室考核,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整体工作进展或出现重大差错的,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与联系,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对中支行政许可、行政流程、办事指南、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内容进行政务公开,有效实施便民服务。全年累计在政府网站发布8条政务公开公告信息。同时加强与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和其它媒体联系,为政务公开做好各项准备。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操作规程。2010年,中心支行在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实施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行政许可公示制、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太原中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同时,切实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注重发挥法律部门、保密部门的作用,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既保证了申请人依法获取应公开的信息,又维护了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学习培训。一年来,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中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中支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录像讲座;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地方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在平时的职工学习中,注重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人民银行上级行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作为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和熟悉有关制度和措施。在抓好机关学习培训的同时,举办区县支行培训1次,为基层行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政务公开的管理体制、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增强其实际操作能力,提升了大家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市县两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督导管理,积极推动辖内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朔州中支加强对辖区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督导工作。先后成立督导小组深入区县支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使各支行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也取得了一些经验。
  五、结合日常工作,务求政务公开实效。按照《政务公开条例》要求,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已经涉及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此,朔州中支积极筹划,争取在各项工作中都体现出政务、行务公开。一是设置办事指南,通过在大厅明显位置摆放各科室分布示意图及办事指南,为前来办事人员方便快捷地办理所需业务提供服务;二是提高电子显示屏使用率,将中支人事任免、先进表彰、采购招标等重要事项滚动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发挥中支内联网网站作用,进一步将本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信息、图片等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公示;四是按照制度规定,通过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和对外服务事项的办理手续等上墙公示,以及制作个人身份挂牌、党员示范岗台牌等,公开经办人员身份及受理业务范围,客户可以从流程中掌握和了解自己所要办理业务的各项要求,同时通过将编印好的《业务宣传》小册子放置于柜台前,方便前来办事者取阅,从另一个侧面加大业务宣传力度;五是利用金融联席会、情况通报会、经验交流会等各种会议,将中支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向地方党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各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五是加强与朔州市政府网站、《朔州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中支各项业务的了解与理解。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朔州中支通过朔州市政府网站、公告栏、《朔州市政务信息》等载体和渠道主动对外发布和更新信息6大类56条,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中心支行机构设置、机构职责4条;
  (二)中心支行履行职责所依据的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3条;
  (三)中心支行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信息2条;
  (四)中心支行重点工作开展动态14条;
  (五)朔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金融统计数据12期;
  (六)中支及下属支行的金融执法权限1条。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朔州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uozhou.gov.cn)
  (二)办公场所挂牌公开;
  (三)办公楼一楼大厅电视屏幕、公告栏公开;
  (四)编制《朔州市金融机构本、外币金融统计月报》;
  (五)《朔州市政务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及申请处理情况
  2010年,朔州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朔州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朔州中支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也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朔州中支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朔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内容、途径还需进一步丰富。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抓好教育培训。制定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会议培训、网上宣传、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继续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内部考核、外部评价等整体配套制度,健全依申请公开操作程序。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管理,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丰富载体,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新方法,适时开展对各个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效果评估,继续做好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进一步畅通行长信箱、行风热线等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广泛便捷的服务。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公布之日,朔州中支暂无向社会告知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为民
  电话:0349-2027544
  
  
 
 
                                                                                                                                               二○一一年三月
  

关键字: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支行;年报;工作;条例;公开政府;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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