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负责朔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共有六项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监察辖区煤矿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二是负责对辖区煤矿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三是负责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负责辖区有关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和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五是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六是负责辖区煤矿安全许可过程中的申请书的审核发放和现场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