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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5-11317 公开责任部门: 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开日期: 2015-10-20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认真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扎实推进辖区煤矿打非治违工作。
备注:
“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
2015年10月20日 来源: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朔州煤监站召开辖区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

 

10月19日,朔州煤监站召开辖区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各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各煤矿矿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扎实推进辖区煤矿打非治违工作。

会议要求:

一是各煤矿一定要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管理,确保后四个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要切实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图纸管理和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4〕80号),严厉打击用假图纸逃避监管、非法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三是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对停产整顿、停建整顿的煤矿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单位和责任人一经查实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因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导致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要进一步把瓦斯防治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树立和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要制定强有力的特殊措施,严格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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