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月底结账工作,我中心及县(区)管理部、平朔公积金经办机构从5月30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合户、贷款、还贷等业务,6月1日恢复正常。 因暂停办理上述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谢谢您的合作!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晋ICP备07500137号 晋公网安备14060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