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5-07526 | 公开责任部门: | 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01-20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朔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文印管理制度
一、文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印刷。二、文印人员应妥善保管和爱护各种文印设备,非文印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三、文印室、各科室打印用纸、电脑耗材实行申报制,及时向综合科申报,经综合科负责人同意后向保管领用。要注意节约用纸,做好废纸的再利用。四、未经分管领导和综合科负责人批准,文印人员不得擅自打印和复印。五、各科室复印、打印材料实行申报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由综合科负责人签字后,交由文印人员打印和复印。六、文样的审核应认真仔细,科室负责人为审核责任人,凡印制出的正式文件有错误的,要追究审核人的责任。文印人员凭审核无误、签字齐全的文样正式印刷。七、文印用纸、耗材及设备维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文印人员要保证文印设备正常用转,保证我办文件、材料印制及时准确,如有什么问题及时向综合科反映,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