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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机制

政府信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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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2日 来源:朔州市文化局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朔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朔州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朔州”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网址为: http://www.shuozhou.gov.cn(朔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市文化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

        2、公开形式。主要依托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朔州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我局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朔州市文化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496888389 传真号码:03496888389通信地址:朔州市文化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3600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根据先后次序进行处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其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若我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附件2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如需收费,我局将按照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减免费用申请需在《申请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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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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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9日 来源: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huozhou.gov.cn(朔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市政府办公楼四楼信息公开办公室;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349-2038827。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市府西街3号市政府大楼四楼;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49-2038827;传真号码:0349-2038827。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朔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49-2038827)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附后)。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49-2022239   传真号码:0349-2032036
通信地址:市府西街市政府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030002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
 
                        
 
 
 
 
                  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   月    日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关键字:政府信息公开;机关;指南;法人;公民;处理;市政府办公楼;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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