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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5-04411 公开责任部门: 朔州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15-12-16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朔州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及探讨
2015年12月16日 来源:朔州市水务局

朔州水利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管理人员未尽专职、素质较低。以水库为例,管理人员一般都是兼职,尤其是小(二)型水库,仅是汛期有临时管理人员,且到位率低,未达到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水库管理人员配套要求。同时现有水库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在水库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因缺乏业务知识而造成管理不当的问题。对于其他工程,由于基础水利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原有的乡镇水利员基本不能到位,乡镇以下管理形同虚设。

2、财政支付不畅,经费不足。市县两级财政用于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经费不足,除大中型灌区及市直水库外,其余工程除防汛应急工程外,基本无以落实日常维护经费。以水库为例,许多水库虽设立了管理站或乡镇供水站,但主要用于农田灌溉,谈不上经营效益,而且大部分水库日常岁修补助资金无处落实,难以维持水库日常管理开支(如管理人员工资、工程维修加固费等),无法满足水库以水养水的目标需求。

3、管理设施落后和工作条件艰苦,管理人员难以尽职尽责。大多水库位于偏远山区,部分水库仍无专用的管理用房、通讯设备、检测仪器等,工作条件简陋艰苦,管理人员在日常或遇较大暴雨时巡查检查困难,工作较难开展。

总的来说,人、财、物上的制约与互相制约,直接导致诸多工作开展困难,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类管理缺失、不到位现象,很多工作只能限于交差应付。

4、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缓慢。改革的核心是理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关系,构建顺畅的管理体制,核心应该是落实管护机制,保障小型水利工程效益的长效发挥。要达到这个改革目标,如果仅以水利部门出台个实施方案来推动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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