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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810 公开责任部门: 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7-03-29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朔州市局召开乳品生产企业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
2017年03月29日 来源: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市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3月29日,市局召开了全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市局药品乳品科、相关县局监管负责人、全市乳品生产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局关于食品生产监管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十项要求,以及2017年我市落实监管责任的具体举措。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依法依规不折不扣将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内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生产加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完善乳品追溯体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日常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活动,实现检查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推动“四有两责”的严格落实。 

    会上,四家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宣读和签订了“朔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承诺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切实履行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企业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 

    分管副局长郭培新同志强调:企业永远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要牢固树立以质取胜、质量第一的理念,靠质量发展壮大;要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着力建立和完善从奶源、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的食品全过程质量控制链条,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同时,监管人员要转变观念,提升自身素质,创新监管方式,依法监管、科学监管,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的前面。 (陈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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