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司法局

首  页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依申请公开

|

监督保障机制

                                        国家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朔州市规定及文件   
|

市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朔州市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单位信息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朔州市司法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制订了《朔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不仅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模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而且增加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开的主动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是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部门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事项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突出创新形式,强化载体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司法行政工作简报》信息1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少数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各栏目板块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关键字: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司法局;行政复议;司法行政工作;条例;信息化手段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
信息检索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晋ICP备07500137号  晋公网安备14060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