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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03月09日 来源:朔州市政府办公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8号)要求,综合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完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八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文稿可在朔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u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朔州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3号市政府办公楼318室;邮编:036000;电话:0349-2021918 ;电子邮箱:szzfxxgkk@126.com)

一.概述

2014年,朔州市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制度和机制建设更加完善。各级各有关单位在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根据工作新形势新需要,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原则和程序等,形成了标准统一、内容全面、灵活运用的公开方式,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级本部门每月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每月统计数据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意识普遍增强。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普遍增强,能够积极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公共查阅设施等多种载体发布信息,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公开内容更加广泛。特别是注重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制度、年报等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法规规章、领导动态、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职权、应急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并不断优化板块布局,细化栏目分类,方便群众点击查阅。

(三)平台建设管理不断优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及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做好技术安全保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网站运行安全平稳,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优势作用。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开通了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为实现政民互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发展开辟了新平台。

(四)督查考评作用持续凸显。实行日常监测、每月通报、年终总评的考核机制,引导各级各单位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位更加凸显,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成绩中所占的分值由1分提高到2分,市政府办公厅成立了四个考核组,在市考核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采取网上监测和查阅印证材料的方式,对各县区、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逐项考核,综合评分结果梳理汇总后计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总成绩,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

(五)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按照“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的要求,从上到下一级一级传导压力,一项一项督促落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于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栏目中涉及我市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督办,责成相关县区和部门查清情况,妥善解决,并向网民作出明确答复。2014年,全市共收到“省长信箱”转办信件30件,共办理、回复省政府转办信件26件,未回复的正在抓紧督办中,努力确保一件不漏的办理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要求各级各单位都要主动公开。2014年,全市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7542条,比去年同期增加6516条,增加17.36%。其中发布机构职能信息2639条,占7.03%;政策法规信息8999条,占23.97%;工作动态信息19113条,占50.91%;决策信息1374条,占3.66 %;行政职权信息5417条,占14.43 %。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37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分解情况,强化组织落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我省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4〕98号)要求,围绕督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照目标任务,加快进度推动落实,在本单位、本部门政府网站开设专题展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成绩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2件,均已按期答复、办理完毕。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通过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共收到“市长信箱”信件205件,受理205件,办结142件。咨询的主要内容有:行政审批、征地拆迁补偿、劳动保障、大学生就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供气供暖、税收征管、环境卫生等方面。此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举行了13次在线访谈活动,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供热、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全市共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8件,经过协调,妥善解决了有关问题。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全市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更新、办公场所建设等费用196万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县区和部门虽对《条例》进行了学习,但是理解和贯彻还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和偏差;还有部分县区门户网站由宣传部门主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是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制订的六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但少数部门虽健全了制度,但在执行上力度不大,尤其对监督机制、民主评议、澄清等一系列制度认识模糊,从而影响了公开质量和效果。

三是机构、人员、经费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县区政府、市直单位无论是人员编制、设备配置、还是经费投入都缺乏保障,或者停留在前几年的水平,人员、设备、经费不能有效到位,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缓慢。

四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公开内容上存在不全面、公开时效性较差等现象;对行政决策、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的公开深度、广度和实用性不够,存在避重就轻、内容缺失问题,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等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

五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方面,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申请程序不甚了解,不知道如何按程序进行查询、申请,对各部门的职能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不了解,致使申请对象未能正常收悉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另一方面,部分部门在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尚不到位,使得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重复无效繁琐周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强化措施,扎实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扎实推进基础建设。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投入必要的保障经费,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专业化水平。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政府信息公共联络机制,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选定新人员及时接替,并报市政府办公厅。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完善工作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数量,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准确地公开;要围绕中央和地方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急切了解的问题,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提高重视,妥善处置依申请公开信息,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依法及时作出回复。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解剖研究,深入分析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出一些带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和普遍有效的工作经验,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依申请公开的指导。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进行月统计、月公布,督促指导各级各单位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定期对各级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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