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5-10705 | 公开责任部门: | 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15-08-18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汲取教训的会议精神,决定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
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15年8月17日-2015年10月15日。
检查范围:全市依法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四、检查内容
1、宗教活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完善。
2、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各个活动场所建筑设施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对有隐患的建筑墙体是否进行加固改造,改造经费是否列入场所预算,未进行加固改造的原因在何处。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对场所安全隐患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五、检查方式
1、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在各自辖区内开展自查自纠。
2、市局对各县(区)重点场所进行抽查。
3、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一些有重大隐患的场所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有重大隐患的场所按照相关规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决不能让隐患变成灾难,危害群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