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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01月16日 来源:市林业局

201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市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林业政府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林业政府信息,较好地发挥了林业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成立了以局长赵保良为组长,副局长李文国为副组长同时兼任我局新闻发言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综合科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审查、批准、联系人和经办人,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上传管理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公开力度。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林业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以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公开重新梳理后的办事指南、流程图,作出公开承诺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林业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四型”机关建设。
  (三)完善制度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更新了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和反馈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了《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朔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四)强化业务培训。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组织局内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练掌握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各项操作流程,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4,我局共组织政府信息工作培训会3,72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28(省林业厅网站58,市政府网16,朔州新闻网9,朔州日报6,朔政信息3,其它36),其中:机构职能情况13条、政策法规16条、工作动态79条、决策信息12条、行政职权2,其它类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咨询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2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53,电话咨询57人次,上门咨询14人次。咨询内容包括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办理的咨询176人次;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咨询16人次,其它咨询132人次。所有咨询均已告知相关科室并得到妥善处理。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同时,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从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所以未发生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支出费用。同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均未收取复印、邮寄递送等信息公开成本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少专职人员。其中负责具体操作的同志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工作量较大,容易造成信息延误;

二是报送信息不多。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和总结离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三是信息上报较为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比较弱。
  (二)改进措施
  (一)完善配套制度,切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同时,不断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进一步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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