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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583 公开责任部门: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3-27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山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7年山西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年03月27日 来源:山西省粮食局

山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7年山西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粮办字〔2017〕27号
各市粮食(商务粮食)局、山西粮油集团公司、局直各单位:
    根据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的总体部署,省粮食局研究制定了《2017年山西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和《要点》的情况,分别于今年年中、年底两次上报省粮食局,日常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2017年山西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山西省粮食局
                                                          2017年3月3日
附件:
    2017年全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是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省粮食工作求突破、上台阶、迈大步的攻坚之年。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提升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认真履行好粮食部门的兜底职责
   1、守住粮食收购底线。各级粮食部门要科学研判形势,提前制订政策措施。继续完善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时研究制定玉米收储措施,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进一步优化粮食收购库点布局,探索建立粮食收购风险担保基金,扩大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强化收购市场监督检查,督促收储企业严格落实国家“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和我省粮食收购“八项规定”,杜绝向售粮农民“打白条”,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卖粮难”。
   2、守住储粮安全底线。建立省、市、县三级储备粮协同运作的吞吐调节机制,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和布局。完善储备粮轮换方式,逐步推进地方储备粮购销、轮换进场公开竞价交易试点工作。开展库存检查和秋季储粮安全检查工作。全面落实“一规定两守则”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并组织开展行业全员培训。加大《储备粮管理岗位职责》的执行力度,明晰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粮油储存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3、守住保供稳价底线。继续巩固和完善粮食产销合作机制,探索实行“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保证我省粮食供需总量平衡和主要品种平衡。健全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预警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全面掌握市场行情,定期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加强统计调查和分析,提高政府决策的精准性。健全完善粮食应急供应机制和网络体系,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健全军粮供应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军粮供应、应急供应、成品粮油储备、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五位一体”融合发展。做好重要节日市场供应工作,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4、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品质测报和国家会检等工作,各市要扎实做好扦样、送样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准确、全面,并全程录像。要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市级检测中心的计量认证;有条件的市在争取到监测经费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市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品质测报和储备粮库存质量监测等试点工作。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和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建设,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省级储备粮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监测工作。对各市挂牌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经销店经营的粮油产品开展质量抽查。
   二、加快构建现代粮食流通体系
  5、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各市及有关县粮食部门要对已完工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依规组织竣工验收、压仓试验,在相关安全指标合格后投入使用。加大对粮食烘干、整理和质检设施设备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仓储设施功能。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储粮新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储粮和生态储粮。
  6、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智能粮库建设,按照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明确功能,制定标准,加快省、市储备库集粮食出入库管理、粮情测控、库区安防监控、储备粮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储备粮现代化管理水平。
    7、打造省级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以省级粮油交易中心为核心的覆盖全省的粮食网上电子交易新模式、新机制、新营销网络,并向市县延伸,搭建为农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基层粮食企业、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开展网上交易。今年在全省选择2-3个玉米主产市、县作为玉米市场化电子交易试点。
  8、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计划,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口大县、产粮大县建立粮食质量检测机构试点,完善检验检测功能,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摸清底子,选择将符合条件的人口大县、产粮大县列为备选名单,将质量检测功能向县级延伸,逐步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目标。
   三、切实服务农民服务民生
   9、实施“产后服务工程”。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支持农业合作社、有实力的粮食经纪人、工商资本联合粮食企业参与,以代储存、代烘干、代质检、代加工、代销售“五代”业务为重点,开展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在产粮大县选择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开展试点,每个县建设1-2个产后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建设方式以基层现有粮库为基础,进行提升改造,配置清理、烘干等设备,提升粮食保鲜储存能力,原则上要搞活存量,不再新建库容。
   10、实施“山西好粮油”行动。以品牌创建为抓手,支持面粉、主食、杂粮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争创品牌名牌。制定我省优质米、面、油等质量品质分类标准,建立严格的测评体系,定期发布粮油质量信息。市县粮食部门要主动帮助农户、企业等粮食经营主体按标准分等定级,按质销售、按质论价。采取“企业申报、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社会评价、定期发布”的机制,定期向全社会推出“山西好粮油”。2017年重点培育面粉、主食、杂粮加工业等10个“晋字号”粮油品牌,参与“中国好粮油行动”,并于“世界粮食日”向社会发布。
   11、实施“放心粮油”示范工程。依托全省现有的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县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城乡连锁中心店、社区、农村“放心粮油”销售店及经销店、各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按照每个市至少发展1家“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和1家示范主食厨房,每个市、县至少发展1家示范“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每个乡镇(社区)至少发展1家示范“放心粮油”销售店或经销店的总体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联结产销、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安全、诚信便民的“放心粮油”示范供应网络。同时将“放心粮油”网点建设纳入全省应急供应网络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四、全力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12、促进粮食加工提质增效。鼓励发展玉米精深加工,提高玉米就地转化能力,支持玉米加工企业发展燃料乙醇、多样化玉米食品、玉米淀粉、淀粉糖、氨基酸和优质高效的饲料产品等,延伸产业链、产品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充分挖掘我省特色主食文化,开发多种规格和风味的主食产品。依托省内外粮食科研力量,加强杂粮药食同源功能食品的开发应用。
   13、加快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以粮食产业园区为龙头,推动形成集基地建设、加工转化、仓储物流、品牌创建、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功能示范区和产业集群。在小麦主产区重点建设各类专用粉及面制主食的加工产业园区;在太行山、吕梁山、晋西北杂粮主产区逐步布局建设杂粮交易中心。扶持一批杂粮加工企业,改善仓储条件和加工工艺,向基地建设和功能食品两头延伸产业链。支持“山西杂粮网”、“饭中有豆”等粮食电商平台做大做强。加快实施我省粮食现代物流建设规划,结合国有粮食企业退城进郊,通过实施政府投资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现代粮食物流项目建设。
   14、开展“优质优价”试点。在每个市选择1-2个有条件的粮食企业进行试点,以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利用现有资源优势,通过订单收购、合作入股等方式建设优质粮源基地,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条,提升中高端粮油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
   15、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明确我省国有粮食储备型、加工型、流通型企业功能定位,加强分类指导,针对性的制定改革方案。采取合并、划转、兼并、招商等方式,采用市场、行政和法律手段,有序推动国有粮食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粮食企业要积极探索与农资企业、种粮大户、农技部门、加工企业等组建粮食产业联盟,盘活现有优势资源,走出一条集“产、购、储、加、销”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新路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企业内部用工、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6、培育新型市场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培育新型市场主体上用足、用活、用好各种政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粮食产业发展、宏观调控载体建设和国企改制重组,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五、强化粮食流通发展的制度保障
   17、抓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引导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总结2016年度考核工作,对照考核任务找差距补短板,备足备齐资料,做好国家首考准备,实现首战告捷。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合理确定2017年度考核目标,突出考核的针对性和导向性,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8、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完善粮食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构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质量检测并驾齐驱格局。加快推进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结果运用。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审批申请条件,取消“资信证明”等证明材料,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创造更宽松的环境。
  19、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支持粮食企业“走出去”,深化开放合作,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发展空间。举办2017山西粮食产销衔接会,开展“中国粮企山西行”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粮食产销合作、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品牌创建、招商引资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化对外合作。
  20、推进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组建全省科技兴粮协调机构,加快推进省粮油科研所改革,协调建立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举办粮食新技术、新成果培训班,推广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提升科技水平。制定人才兴粮发展纲要,加强“粮食人才库”和人才科研团队建设,深化与省内高等院校院所的战略合作。通过项目招标、人才招标等方式,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督查问效等机制。
   六、推动粮食行业全面从严治党
   2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深入查摆党员干部在党性修养、组织观念、道德品行、纪律观念、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扎实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四靠”为抓手,以山西粮食事业的发展蓝图为引领,筑牢山西粮食人的共同理想,保持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史党风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把党的领导贯穿粮食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弘扬“三粮”文化,凝聚行业共识,讲好粮食故事,传播粮食声音,用优秀粮食文化提振行业精气神,激励全行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把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党内监督的全过程。
   23、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始终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选树一批廉洁、担当、善于作为的一线同志为正面典型,引导党员学先进,争先进;用我省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为警示,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及时发现党风廉政工作风险点,严肃查处钻国家政策空子,搞空买空卖“转圈粮”以及低收高转、以陈顶新、虚报库存套取粮油贷款和财政补贴等涉粮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对“粮安工程”等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2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注意“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紧盯隐形变异问题,对不收手、不收敛,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对发生“四风”严重问题或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对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党员干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对现有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实事求是加以修订完善。要认真落实省政府“13710”制度。
  25、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粮食干部队伍。加强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局党组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对失职失责、不敢担当、该问责不问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肃追责。坚持好干部标准,确保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强化正向激励,推进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对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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