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依申请公开

                            在线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

监督保障机制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573 公开责任部门: 储基科
公开日期: 2017-01-06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朔州市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06日 来源:市粮食局

朔粮发〔20172

朔州市粮食局

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局、市局所属各单位:

2017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朔安办发电〔201630号)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根据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忙,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各县区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防止”和“四个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认真分析研究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现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节日期间,出入库轮换工作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深刻汲取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上韩粮库发生的“2.26”违规作业死亡1人安全事故的教训,防止松懈麻痹,确保安全生产。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区、各单位要接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朔粮发〔2016112号)的要求,继续引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结合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特点,针对前一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对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大检查要突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抽调强有力的执法检查人员,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互查;交叉捡查等工作方式,加大对不放心企业检查频次,特别是对前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复查、重点复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实行“零容忍”,要采取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复查验收、逐项销号等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两节”期间正常生产经管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各县区粮食局、市局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安排部署。各级领导要亲力亲为,坚持底线思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履职、走过场等行为,市局要予以通报,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查责任。

 

 

     朔州市粮食局

     201716

 

 

 

 

 

 

 

 

 

 

 

 

朔州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716日印发

关键字: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晋ICP备07500137号  晋公网安备14060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