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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机制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1929 公开责任部门: 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17-07-28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市教育局三举措推进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
2017年07月28日 来源:教育局

 

 

为切实保障2017年度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市教育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过程管理等措施,扎实推进“阳光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早部署”。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强调做好今年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各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二是“重宣传”。依托朔州教育网站、朔州教育电视台等公众平台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对市城区中小学生招生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深入说明。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文件精神,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让家长及时了解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要求”。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意见和有关要求,各学校要健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超班额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规模,招生择校生以及乱收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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