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763 | 公开责任部门: | 环保局 |
公开日期: | 2017-04-20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2017年1月9日和1月17日市环保局分别接到企业观察报和中国联讯网等媒体反映“华电朔州热电公司将工业废渣倾倒于高阳坡村污染环境问题”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及时赶赴华电朔州热电有限公司和高阳坡村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场勘查和询问当事人。调查发现华电朔州热电有限公司将粉煤灰委托朔州市万科工贸有限公司代为处置。朔州市万科工贸有限公司粉煤灰覆坑造田绿化示范基地项目位于朔州市车管所北约1000米,朔城区上泉观村南500米处(即朔城区秋寺院村附近),项目利用砖厂取土坑进行覆坑造田,覆坑面积300亩。市环保局以朔环审[2014]130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朔城区环保局以朔城环函[2015]008号文件对该项目试运行申请进行了批复,又以朔城环函[2016]058号文件对该项目(基坑3)进行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场调查勘察证实朔州市万科工贸有限公司将粉煤灰倾倒于平鲁区高阳坡村西北约3km处属实,该行为属违法排放倾倒。市环保局于2017年1月22日对朔州市万科工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于2017年2月28日前对倾倒的粉煤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并依法给予了处罚。2017年2月14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平鲁区高阳坡村倾倒粉煤灰地进行暗查,2017年2月27日对朔州市万科工贸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后督察,均发现该公司已停止了在平鲁区高阳坡村西北约3km处倾倒粉煤灰的违法行为,现场未发现有车辆拉运粉煤灰,进入倾倒地的道路已堆土封堵,倾倒下的粉煤灰用土进行了覆盖。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