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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03024 公开责任部门: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7-12-11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安全月报2017年第11期

 

  1-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一、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11月份,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按照可比口径分析,同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00%;死亡人数减少9人,下降100%。

具体情况:

1.采矿业(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00%;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00%。

2.交通运输和仓储业(道路运输)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100%;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100%。

3.I-T其他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

二、1-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5起,死亡35人。按照可比口径分析,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6.67%;死亡人数增加13人,上升59.09%。

(一)分行业情况

1.采矿业(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8人,上升266.67%。

2.商贸制造业(冶金机械八大行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3.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33.33%。

4.交通运输和仓储业(道路运输)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0起,死亡2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23.08%;死亡人数增加6人,上升42.86%。

5.I-T其他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

(二)较大事故情况

1-11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较大死亡事故2起,死亡10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233.33%。具体情况为:3月22日3时50分,朔城区境内大忻线130km+600m处一辆尼桑轿车追尾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后着火,造成轿车内5人死亡。2017年6月5日10时20分,205省道怀仁县鹅毛口—塔山段发生一起水泥罐车与小客车碰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

(三)重大事故情况

1-11月份,全市发生重大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起,死亡10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0人。该起事故为:2017年1月17日,朔城区境内中煤担水沟煤业公司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0人死亡。

三、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下半年以来,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较上半年有明显好转。特别是10月份和11月份,连续两个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受年初煤矿重大事故和上半年两起道路交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仍较为严峻。

(一)主要特点

一是各类事故起数呈下降趋势,同比下降16.67%;二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同比上升59.09%;三是煤矿、冶金机械八大行、道路交通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四是建筑业、I-T其他行业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五是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上升”。

(二)事故分析

从事故发生各行业领域来看,当前全市各类事故主要集中在煤矿和道路交通这两个行业领域,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31人,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80%和88.57%;从事故类型来看,煤矿冒顶、机械伤害事故突出;道路交通酒驾、超速、无牌无证事故突出。从事故发生区域来看,右玉县、开发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山阴县、应县各类事故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区3个县区除道路交通事故外,均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其中朔城区各类事故比较集中,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57.14%。同时,朔城区分别发生煤矿重大事故1起,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怀仁县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

四、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建议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针对第四季度气候特点和岁尾年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加强形势研判分析,突出预防预警和应急准备,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针对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回头看”督查情况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四综合督查组督查情况,切实抓好各类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铁腕整治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节假日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掌握本县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如实上报。

    附件:2017年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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