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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03012 公开责任部门: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11-17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务院安委会对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17年国务院安委会对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64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安委〔2017〕6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安委办〔2017〕25号)及《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政发〔2017〕90号)等文件精神,国务院安委办对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将延伸到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中涉及市县政府的考核内容有25大项、40小项,市政府安委办将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考核内容中涉及到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对照考核内容检查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完善考核印证材料,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有关准备工作。并于11月22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负责准备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各项考核印证材料分类归档报送市政府安委办。省政府安委办将于11月下旬对各市、县政府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二、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到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成绩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扣分情况抄报市考核办。

联 系 人:陆日堂、王 凯

联系电话:0349—2220016

电子邮箱:sxsawb@163.com

附件:2017年国务院安委会对市、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任务分工明细表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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