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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02644 公开责任部门: 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公开日期: 2017-11-01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朔州公安交警支队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歼灭战
2017年11月01日 来源:交通警察支队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交警“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确保“五类重点车”检验报废率100%的基础上,进一步狠抓“四类重点车”及驾驶人隐患治理,切实打好隐患歼灭战。

一是紧抓“五类重点车”检验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及时告知、督促、约谈运输企业或个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处理车辆违法行为、临界检验车辆及时参加检验,并要求其加强对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针对重型货车检验、报废、违法情况,要积极探索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协同有关部门首先对运输企业或运输大户进行书面告知、深入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督促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办理车辆检验或报废手续;其次将个人车辆及时按辖区划分中队,采取上门督促、路面管控、缉查布控等各种方式,使重型货车检验报废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对排查出的B2以上超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驾驶人务必通过电话告知方式,直接告诉当事人办理程序的简单快捷,使其愿意积极主动进行处理。对无法联系的驾驶人,及时通过综合查询中关联查询获取其电话信息,或通过与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部门沟通查询获取,或抄告中队通过登记住所地址进行排查告知。四是加强抄告通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大队车管所要及时将逾期检验、逾期报废、交通违法及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车辆、驾驶人、管理三方面存在的隐患)抄告运输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抄告大队宣教、事故、秩序、指挥中心,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面管控;同时通报当地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其同步采取隐患车辆暂停营运等运输监管措施,共同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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